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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票制假最高罚3万

2000-12-2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记者 郭红梅)作为有价票证,邮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是由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发行的,但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便擅自仿印邮票图案制作集邮品、出版邮票目录,甚至以假乱真。为了规范发行秩序,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信息产业部日前颁发了《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邮票邮案是指由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发行的,具有特定内容画面,有“中国邮政”或者“中国人民邮政”字样和邮政资费面值等邮票基本特征组成的图案;包括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和邮资邮简上的邮票图案。而仿印邮票图案,是指在各种材料、介质的制品上仿印、仿制,具有前款规定的特定内容画面或者连带其他基本特征的邮票图案印件的行为。

《办法》将仿印邮票图案的报批程序、技术标准等做出界定,其中禁止在信封、明信片和邮简的右上角贴邮票位置仿印邮票图案,且禁止个人、非邮政集邮经营部门仿印邮票图案。

在违规处罚方面,《办法》作出明显界定,其中包括警告、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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